经济导报记者 韩祖亦 *ST东洋(002086)30日晚间公告称,公司29日收到证监会对公司的《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根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同时,公司收到证监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山东东方海洋集团有限公司的《调查通知书》,因其涉嫌违反证券法相关规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 此外,*ST东洋、控股股东及相关人员还收到山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公司及控股股东东方海洋集团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车轼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对财务总监雁冰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山东证监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ST东洋与东方海洋集团存在非经营性关联资金往来。截至2020年6月28日,公司被东方海洋集团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为13.7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8.95%;6月29日,东方海洋集团归还公司非经营性占用资金3亿元。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ST东洋未履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审议程序,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同时,*ST东洋为东方海洋集团及其关联方提供违规担保。截至2020年6月29日,违规担保余额7.8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5.31%,对上述担保事项,你公司未履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审议程序,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同时,*ST东洋还存在部分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不及时。一是根据公司披露信息,截至2020年6月29日,*ST东洋涉及多起重大诉讼事项,其中在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半年度报告中已披露涉诉金额为4.66亿元。新增涉诉金额为7.04亿元,对上述重大诉讼事项,公司未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二是截至2020年6月29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被多家法院轮候冻结,公司未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此外,*ST东洋未及时披露2019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公司2019年10月29日披露的《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与2020年2月29日披露的《2019年度业绩快报》、2020年4月25日披露的《2019年度业绩快报修正公告》对2019年度净利润预计差异重大,且盈亏性质发生变化,而公司未按规定及时披露2019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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