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孙罗南 近日,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意见。 对于高校录取确认、新生报到及后续工作,意见明确,同时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录取的考生应于9月9日、10日(每天9:00-18:00)在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信息平台(http://wsbm.sdzk.cn)上选择确认就读学校,逾期不确认的视为放弃2020年高考录取资格。9月11日、12日分校打印并邮寄双录考生放弃入学资格名单,有关高校应及时查收。 考生凭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等到录取高校或确认就读学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考生,应向招生高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未经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未被春夏季双录考生确认就读的高校,不得为该考生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考生中学档案由考生本人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被民办高校录取的考生还须持《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到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或毕业中学领取,并自行带往录取高校。高校须在入学报到须知中注明中学档案的转移交接办法。 公费生、委培师范生入学前需与培养学校和定向就业市有关部门签订相关培养协议。未签订协议的考生视为放弃2020年普通高校入学资格。 对于入学复查,意见强调,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新生入学资格审核,严防冒名顶替等违规违法行为。新生报到时,要认真核对考生的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确保与本人一致。新生报到后,要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发现替考、顶替入学及其他舞弊者,要坚决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对于审核不严导致学生学籍信息错误、冒名顶替入学等问题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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