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吴淑娟 经济导报记者近日从济南市政府网站获悉,《济南市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办法(试行)》开征民意。济南拟规定,运用人工智能技术,由市信用平台对涉企信用信息进行分析后,自动对企业赋分,将企业公共信用评价等级分为A、B、C、D、E五类,并根据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实施差异化监管。 据了解,济南拟通过运用大数据、机器学习等先进技术,对企业自动进行公共信用等级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予以共享。各级行政机关(下称“各部门”)根据企业公共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实施差异化监管。 济南企业公共信用评价将坚持定量分析与定性判定结合的原则,从诚信经营、遵纪守法、荣誉奖励、社会责任四个维度,确定指标体系及权重。企业公共信用评价指标及权重实行动态管理。运用人工智能技术,由市信用平台对涉企信用信息进行分析后,自动对企业赋分。根据不同的得分区间, 结合定性判定原则,将企业公共信用评价等级分为A、B、C、D、E五类,并根据信息更新情况定期调整。 公共信用评价等级为A级的企业,可获得在行政管理、公共服务事项中容缺受理、告知承诺、简化程序、优先办理等便利措施;在实施财政性资金项目安排、招商引资配套优惠政策等各类政府优惠政策中优先考虑,加大扶持力度:在日常检查、专项检查中,大幅降低抽查比例,减少检查频次;在评先评优活动中优先推荐等。 对公共信用评价等级为E级的企业,将在日常检查、专项检查中,大幅提高抽查比例,增加检查频次;开展专项整治时列入重点整治对象,对监管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处罚;在行政管理、公共服务事项中暂停容缺受理、告知承诺、优先办理等便利措施;依法依规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限制取得政府性资金支持、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依法依规限制取得相关资质,限制行业准入;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等。 企业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后,可以通过“信用中国(山东济南)”网站向信息提供单位申请信用修复,经审查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信息提供单位应当及时做出同意信用修复决定并反馈至市发展改革委,市信用平台应当将该信息类别调整为已修复信息,不再纳入评价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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