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戴岳 近日,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2020年第6号通报《关于银行违规涉企收费案例的通报》,通报了6个违规涉企收费案例。因未提供实质性服务收取企业费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下称"浦发银行青岛分行")名列该通报。 据通报,浦发银行青岛分行(乙方)于2018年9月10日与某公司(甲方)签订《票据池业务合作协议》,约定“乙方及乙方协办行为甲方及甲方成员单位提供票据池业务,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票据池管理费人民币贰拾万元”,合作期限为一年。协议签订当日,浦发银行青岛分行向甲方收取管理费20万元。 浦发银行青岛分行“商业汇票管理系统”显示,截至2019年9月16日,该分行并未通过物理空间或电子网络渠道向甲方提供协议约定的票据贴现、质押融资等融资类服务,以及票据入池、保管、信息查询、到期托收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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