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初磊 近日,山东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财政厅发布《关于重新明确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0]816号),全面规范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并降低部分检验检测项目服务收费标准,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 为减轻企业负担,《通知》规定,客梯、货梯、自动扶梯定期检验收费标准由每台600元降至500元,降幅16.6%;货梯自7层起每增加一层由加收40元降为加收25元,加收部分降幅62.5%;车用气瓶安装监督检验收费标准由每只110元降至100元,降幅9%。 《通知》规定,检验检测机构对特种设备实施定期检验,应当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检验规程、标准、范围和周期进行,不得擅自缩短检验周期、增加检验频次。 按照事业单位性质管理的检验检测机构收取的法定检验检测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检验检测企业收费属于经营服务性收费,收费单位均应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工作,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和门户网站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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