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吴淑娟 7月1日,山东省政府下发《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提出将聚焦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通过相对统一市县划转行政许可事项、统筹调整划转人员力量、明晰审管职责边界、优化审批服务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审批服务信息支撑、强化行业支持指导培训等,构建运转高效的审批服务体系。 据了解,山东省政府编制了《山东省市县两级行政许可事项划转指导目录》,要求各市、县(市、区)于7月底前分别以市、县(市、区)政府名义向社会公布,并原则上保持本行政区域内划转事项基本一致,《指导目录》中的事项全部划转行政审批服务局实施。 鼓励各市、县(市、区)因地制宜做好“自选动作”。对《指导目录》之外,经评估论证适宜由行政审批服务局实施的事项,原则上一并纳入清单。 清单之外的事项,按照“三集中、三到位”要求进驻政务服务大厅,接受行政审批服务局的统一协调指导监督,基本实现“大厅之外无审批”。 严格遵循“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依法界定行政审批服务局、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执法机构之间的职责关系,逐项理顺职责分工,明确职责边界。8月底前,各市、县(市、区)编制完善职责边界清单,确保审批监管工作有效衔接。 进一步规范审管衔接备忘录,逐项载明审管职责边界、审管信息双向反馈、技术支撑办理等内容。优化审管信息双向反馈机制,建立完善审管信息互动平台,明确推送对象、内容、时限等。 按照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部署,打破信息孤岛,融合应用数据,实现省、市自建系统与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联通,推动实体大厅向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延伸,加快实现全省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线上线下融合通办。
[山东财经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敬请注明出处和作者,违者必究!。凡本网注明来源非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信息,更好地服务读者,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邮编:250014 电子邮箱:sdenews@126.com
备案号:鲁ICP备09023866-44号 鲁新网备案号:201000112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1-85196503 邮箱:sdenew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