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戚晨 近日,多家电商企业收到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一条“风险自查提示”,显示相关企业存在少计销售收入的风险,需补缴税款及滞纳金,并将自查结果通过电子税务局反馈。 电商纳税是大势所趋,此次“风险自查”必然会带来“敲山震虎”的效果。连日来,经济导报记者走访了多家电商企业,不少运营者表示,电商补税如何创立一种新的监管模式,起到较好的监管效果,且给予行业良性发展,是他们关注的焦点。
商家忙着理清账目
“我们的线上店铺是企业店铺,绑定的账户也是公司对公账户,所有交易收入都有详单记录。”北京好再来食品有限公司华北区负责人肖刚表示,2018年电商平台成立,公司统一利用对公账户收款。 “做电商的利润已经大不如前,开一家天猫店的成本不低于实体店,人员工资、平台佣金、推广费用、快递费、仓库租金等,算一算真正的利润并没有多少。”肖刚对经济导报记者透露,有不少电商商家会利用刷单方式,制造出成交额的“繁荣景象”。新电商法出台后一直没有“动真格”,不少“躲了躲风头”的电商卖家慢慢又恢复了原形,刚过去的6·18就有不少商家继续刷单,这已经成为行业内“公开的秘密”。 日前,经济导报记者采访了几位电商负责人和运营者,他们认为,刷单虽然可以“图一时之快”,但后续却是一件麻烦事。 “首先淘宝、京东等各个电商平台对商家刷单会有校验规则,通过支付记录进行比对,刷单的商家会受到扣分或关店等处罚。其次,刷单并非真实交易,但税务和平台信息却显示了这些交易,商家就需要为自己这种‘不存在’的交易纳税,这就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有过6年电商运营经验的彭翠告诉经济导报记者,行业内新店为了寻求曝光量和成交额刷单,大型促销节日商家为了冲排行榜刷单,直播间为了数据漂亮刷单,但实际销售仅能支持商家微利运转,并不像成交额那样光鲜。 据了解,目前,只是部分天猫商家收到了补税通知,经济导报记者询问山东多位淘宝店主,他们表示尚未收到通知,但对补税一事感到有些担心,正在积极理清账目。
电商不应成监管盲区
“就好比我拿100元投入淘宝店铺,每个月回款110元,看似有10%的利润,却需要投入到推广和运营中。算起来,一个月做了210元的流水,最终手里还是100元,如果要按照210元的流水交税,那企业当真补不起。”25日,济南市一家淘宝店铺负责人齐琪给经济导报记者算了笔账。 她表示,如果一家企业少报了100万的交易额,意味着企业如果不考虑增值税进项,需要补交的增值税税款就达13万,再加上100万销售收入所产生的对应利润乘以25%为补缴的企业所得税,如此一来企业至少要缴纳15.5万元的税。 一位做农产品销售的淘宝店家对经济导报记者抱怨,正常讲,一般纳税人是可以用进项票抵扣一些的,但他们打交道的都是农户,根本没法开发票,就得完全按照售价来收取17%的增值税,这确实让他们很为难。 27日,山东新鸿源财税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崔宇接受经济导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电商的税收问题,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电商法》明确规定,税收的缴纳主体包括电商平台内的经营者,只要通过电商渠道进行交易,都需要缴纳税收。 “不能单凭商家的自行申报,但自查自纠确实是一个比较好的过渡办法。特别在国家已经对各行业企业降税减负的情况下,电商渠道不应该是征税的盲区。”崔宇认为,与其他省份相比,山东的电商行业相对规范,不少优质的电商企业还专门聘请了专业的财税公司进行税务规划,在某种程度上规避了风险。
大数据监管潜力大
“经过十几年的发展,电商发展已相对普遍,再要求作为一种创新行业来保护并不合理,但可以优化的是监管方式。”中国消费电子行业协会顾问王行之对经济导报记者表示,目前他们协会也在积极与相关职能部门对接,希望通过利用大数据等新模式进行监管,让企业真实、合理、公平纳税。 济南卓越信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CEO范瑶曾开发过大数据税务监管的平台业务,他表示,当初他们受到委托进行大数据监管平台开发时,就利用了一种“倒推”的模式,打通了所有会涉及的相关部门。 “在我们开发的平台上,多个职能部门可共同登录,税务部门可以将零售商家承认刷单的数据提供给市场监督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可以将商家刷单的事实通知电商平台,由平台对商家按照刷单行为进行处理。”范瑶说,他们的设计将现有的征税体系与电商平台后台、监管部门等多个数据进行对接,使交易数据更加透明化、交易环境也得到净化。 王行之表示,站在协会角度,税务的介入势必加大电商的各项成本,客观上对刷单行为有一定打压。但是纳税起征点、有效交易的评判标准和方式、部门之间的联动监管都需要进行试点和改革,大数据监管或将成为行业自查自纠的着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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