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戴岳 近日,枣庄市市中区法院发布对原枣庄农商行监保部信访专员王晓见违法发放贷款、信用卡诈骗和诈骗的一审刑事判决。王晓见上述案件涉案金额高达千万元以上,且涉及多项犯罪行为,数罪并罚王晓见获刑十二年零六个月,并被处罚金20万元。 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判决书显示,王晓见,男,原枣庄农商行监保部信访专员。2014年4月,王晓见明知其兄经营的祥泰浪潮公司申报的200万贷款不符合贷款审批条件,仍予以审批发放,最终导致该笔贷款未能收回,造成枣庄农商行直接损失1980652.08元。 除此以外,2001年左右,王晓见在枣庄农商行跃进支行任职期间,为谋求私利,向他人借款并转借给所在单位贷款户办理贷款做过桥资金赚取利息差额。2014年,因借款对象资金断裂,借款未能偿还,导致王晓见资金亏空近500万元。2015年底,枣庄农商银行跃进支行即将被撤销,债权人索要欠款日益紧迫,王晓见虚构枣庄农商银行跃进支行使用过桥资金的借款理由,以给借款对象开具借条(或欠条)、担保人处加盖该行行政章作为担保的方式,先后骗取资金共计904.37万元,并将所借款项全部用于偿还他人借款本息。 2017年至2018年,王晓见在无偿还能力的情况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其本人名下的信用卡恶意透支套现。经发卡银行多次催收后,王晓见拒不还款,给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共计造成直接损失共计201127.84元。 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法院认为,王晓见身为银行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作为信用卡卡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期限透支,并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仍不归还,数额较大;其行为已分别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 最终,法院数罪并罚决定对王某见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同时,法院责令王某见对枣庄农商行的经济损失人民币1980652.08元承担连带责任;退赔被害人李某等人9043700元;退赔中国银行枣庄分行、中国农业银行枣庄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枣庄分行人民币201127.84元。 经济导报记者看到,2019年初,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法院一审判决枣庄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涧头支行信贷副行长范向东犯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5万元。 除此之外,枣庄农商行股权也曾遭遇多次流拍。经济导报记者从阿里司法拍卖看到,枣庄市市中区法院发布了《关于枣庄鸿泰制衣有限公司在枣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1,000,000.00股股权(变卖)的公告》,公告显示,其询价结果为135.4万元,起拍价为108.32万元。不过,阿里司法拍卖显示,6月19日该场变卖失败。事实上,该股权曾2019年进行过2次拍卖,但均流拍。 公开资料显示,枣庄农商行成立于2014年09月,注册地位于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民生路766号,注册资本为150000万,法定代表人为吴加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