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时超
28日获悉,山东省医疗保障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近日发布《关于将部分药品调出《山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的通知》,将属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化药及生物制品)的通知》范围的部分药品统一调出省药品目录,不再纳入基金支付范围。
经济导报记者注意到,此次被调出目录的药品包括脑苷肌肽(注射剂)、奥拉西坦(口服常释剂型、注射剂)等9种,该政策将从7月1日起开始实施。
山东省医保局此次通知要求,各统筹地区不得搞政策变通,也不得自行变更调出时限。各级医保、工伤经办机构要及时更新维护医保信息系统药品数据库,做好与定点医疗机构的对接,确保如期顺利实施。
附此次调出的药品名单:
1、单唾液酸四己糖神经节苷脂(注射剂)
2、脑苷肌肽(注射剂)
3、奥拉西坦(口服常释剂型、注射剂)
4、曲克芦丁脑蛋白水解物(注射剂)
5、复合辅酶(注射剂)
6、丹参川芎嗪(注射剂)
7、胸腺五肽(注射剂)
8、核糖核酸Ⅱ(注射剂)
9、脑蛋白水解物(注射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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