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杨学萍
19日从山东省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面向全省拟登记注册的市场主体发布一份提醒公告。该公告称,非金融机构、不从事金融活动的企业,在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不得使用“银行”“保险”“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汽车金融”“货币经纪”“消费金融”“融资担保”“典当”“征信”“交易所”等与金融相关的字样。原则上不得使用“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小额贷款”“金融”“资产管理”“理财”“网贷”“网络借贷”“P2P”“互联网保险”“支付”“外汇”“基金管理”等与金融相关的字样。 凡在名称和经营范围中选择使用上述字样的企业(包括存量企业),市场监管部门将会通报金融管理部门实施重点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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