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杨学萍
16日,经济导报记者从山东省市场监管局获悉,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全省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山东近日出台了《山东省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工作规则》《山东省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细则》。 《工作规则》规定,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包括山东省市场监管局、省委政法委、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省公安厅、省商务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市场监管局为牵头单位。联席会议召集人由省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市场监管局,作为联席会议日常办事机构,由省市场监管局打击传销职能处室负责具体工作。 据悉,上述联席会议于2004年成立,由19个相关部门参加,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动态调整。联席会议主要通报、沟通各成员单位开展或参与打击传销工作进展情况,部署阶段性整治工作,研究解决打击传销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提出政策措施,确定重大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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