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韩祖亦
ST威龙(603779)11日晚间公告称,公司近日接到江苏省镇江市中级法院通知,该院就公司控股股东王珍海与何平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作出《执行裁定书》。其中,公司1.36亿股将被拍卖、变卖,占王珍海持有公司股份86.31%,占公司总股本的40.80%。该事项或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根据《执行裁定书》,镇江市中院在执行何平与王珍海、陆金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责令王珍海、陆金海履行已经生效的(2019)苏11民初382号民事判决所确定的还款义务,但被执行人未履行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本案在诉讼程序中,镇江市中院依据何平的财产保全申请,于2019年10月14日首先冻结了王珍海持有的威龙股份的股票1.36亿股。现申请执行人何平申请拍卖上述股票。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第二百四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王珍海持有的威龙股份的股票1.36亿股。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对此,ST威龙表示,截至目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正常,上述事项暂时未对公司经营造成实质性影响。
[山东财经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敬请注明出处和作者,违者必究!。凡本网注明来源非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信息,更好地服务读者,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邮编:250014 电子邮箱:sdenews@126.com
备案号:鲁ICP备09023866-44号 鲁新网备案号:201000112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1-85196503 邮箱:sdenew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