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时超
9日,山东省人社厅印发《关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参加劳动能力现场鉴定相关注意事项的公告》,提出将根据疫情常态化防控的有关要求,分区域、分批次、分情形逐步恢复省级劳动能力现场鉴定工作。 《公告》建议,被鉴定人及其陪同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全程正确佩戴口罩,随带有效身份证件,前往指定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现场鉴定,避免在院内人群聚集;院内等候、排队等,请自觉保持1米间距;现场鉴定结束后,请立即离开,不要在院内停留。 被鉴定人及陪同人员须选择应用“健康山东服务号”微信公众号,或爱山东App,或支付宝“电子健康通行卡”等渠道申领健康通行码;低风险省份来鲁人员须通过“来鲁申报”模块转码为山东健康通行码,具体规定按照《山东省健康通行码应用工作暂行规范》执行。 另外,发热并伴有咳嗽、咳痰、咽痛、乏力、纳差、腹泻等症状,近两月内有境外地区旅居史、接触史的,近两周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及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接触史的,山东健康通行码显示“黄码”及“红码”的,暂时不安排现场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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