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天津相关部门获悉,按照《天津市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2020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居住地在天津的人员或注册地在天津的单位在天津新购置新能源小客车,给予每辆车2000元汽车充电消费券,全市不超过30000辆。据悉,注册完成后,申报人将启动车辆购置程序,并根据购车情况填报申领人所获取的天津新能源小客车指标信息和所购车辆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进行充电券激活。按照“先到先得”原则,信息经审核通过后,平台进行账户储值。充电消费券可进行多次、多个充电桩企业个人账户充值。充值金额不超过充电消费券额度上限2000元,达到上限后,充电消费券自动注销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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