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刘勇
经济导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在2016年、2019年制定出台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放管服”19条、“松绑+激励”20条政策措施基础上,近日山东省印发《省级财政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试点方案》,赋予科研人员更大人财物支配权,助力科技创新改革攻坚。 据悉,试点范围包括省级财政资助的省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优秀青年基金、杰出青年基金项目经费。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省农科院、齐鲁工业大学(省科学院)、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省医科院)用于实施科技创新工程等资金中,适合试点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科研项目经费,原则上选取一定比例经费纳入试点范围。山东高等技术研究院等新型研发机构,可依托省级财政预算安排资金,结合自身实际适时组织开展试点。 试点内容包括: 实行项目经费定额包干资助。项目经费不再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实行定额包干资助。 实行项目负责人科研诚信承诺制。承诺项目经费全部用于与项目研究相关支出,不得截留、挪用、侵占和虚假套取,不得用于与科学研究无关的支出。 赋予项目负责人经费支配权。项目经费由项目负责人及研究团队根据实际需要自主决定使用,并对经费支出的合理性、真实性负责。 建立结果导向评价机制。将科研项目绩效目标纳入项目任务书,项目实施期满后,主管部门严格按照项目任务书约定开展综合绩效评价,不再分别单独开展财务验收和技术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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