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王伟
省水泥行业协会日前发布《关于山东省水泥熟料企业开展夏季错峰生产的通知》,要求水泥企业的熟料生产线(不含特种水泥窑)今年继续实施夏季错峰生产,时间为6月1日0时至6月15日24时、8月17日0时至8月31日24时。 《通知》要求,上年秋冬季未停够的企业,停产时间不得抵消夏季错峰生产时间。时间重叠的,夏季错峰之后继续停窑限产。重污染天气或其他原因临停的,经协会确认备案的,可在2020-2021年秋冬错峰生产中适当调整。 2019-2020年度秋冬季错峰生产期间承担保民生任务的熟料生产线,应补齐秋冬季错峰停窑时间,不得抵消夏季错峰生产。如时间重叠,须在夏季错峰生产结束后持续停窑,直至补齐秋冬季错峰生产停窑时间。 2020年1月1日至11月15日在非错峰生产期间,各市、县(市、区)政府及工信环境部门为应对重污染天气临时组织的限产减排停窑及企业特殊原因出现的连续停窑,经省水泥行业协会确认备案的,在2020年-2021年秋冬季错峰生产安排中予以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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