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杜杨
5月15日上午,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的工作人员来到山东省自然资源厅,会同调度全省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退出工作进展情况,并座谈交流。 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清理,一直以来都是自然资源系统的重点工作,山东也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各级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退出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推进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退出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确保相关工作的推进。 在座谈中,相关负责人指出两个厅要保持密切联系,加强沟通,共同打好全省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退出这场攻坚战。
严禁新矿权进入
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退出工作始于2017年。原国土资源部下发了《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清理工作方案》,简单来说,就是对国家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进行核查清理,同时严禁新矿权进入自然保护区。 矿产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的矛盾由来已久,尤其是采矿活动,可能对自然保护区的土地、动植物、地质环境、水、空气等生态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 近年来,“生态优先”已是大势所趋,而为了弥补矿产资源开发的历史欠账,未来探矿和采矿行为必然要全面退出自然保护区。 实际上,山东的相关工作启动很早。2017年下半年,原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林业厅就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各级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退出工作的通知》,要求自然保护区内已取得探矿权、采矿权的矿业权人,一律停止勘查、开采活动,限期有序退出,为相关工作划定了大方向。 2019年年底,《关于进一步规范推进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退出工作的通知》的印发,明确了矿业权推出自然保护区的具体方式,也让相关工作有章可依。
双方欲合力啃下“硬骨头”
“越到最后越是硬骨头”,随着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退出工作的推进,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同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座谈交流。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指出,要认真分析每个矿山的现状,做到“一矿一策”,分期分批的逐个加以解决。矿业权退出涉及多方面的利益,要高度重视安全和稳定,充分利用好现有政策,做好预案,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将与山东省自然资源厅保持密切联系,加强沟通,共同打好全省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退出这场攻坚战。 对此,山东省自然资源厅方面表示,相关工作已严格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要求,出台了多个文件,明确了验收标准。目前,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已督促有关市调整“一矿一策”退出方案,进一步细化措施,严格责任,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如期完成退出任务。自然保护区矿业权退出工作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必须超前预判,统筹做好矿业权退出与矿山企业职工安置、金融风险、社会稳定等多方面工作,充分发挥好现有政策的最大化,坚决打赢这场攻坚战。
成“新旧动能转换”抓手
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退出工作不仅是建设生态文明的硬性要求,还是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的抓手。 经济导报记者注意到,山东坚持把煤炭去产能作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任务,作为推进煤炭行业新旧动能转换的关键措施,而“保护区内矿业权退出”,正是相关工作抓手之一。 公开信息显示,2019年,山东实际关退煤矿4处、核减生产煤矿产能20处,累计化解过剩产能875万吨,完成了去产能任务。其中,结合南四湖省级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退出,适时核减相应煤矿核定生产能力,把煤炭去产能工作抓好抓实,确保关闭煤矿有序退出,巩固和扩大煤炭去产能成果。 在“新产能”方面,山东开展的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中,有不少“精品旅游产业”重点工程;在《大力推进全域旅游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中也明确,坚持保护与开发并重,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统筹旅游资源保护开发,遵守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法律法规要求,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切实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同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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