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上海市促进汽车消费的新政出炉。
8.营造智能汽车消费环境。积极对接国家《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战略》,培育一批新型市场主体,加快车联网络数据通信运营、地图位置服务等一批功能性平台落地。积极拓展智能汽车消费场景,推动数据共享,支持商业模式创新,推动有条件的区域开展城市级智能汽车应用试点,探索开展商业化运营。(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交通委、市国资委)
本措施自2020年4月23日起施行(具体措施已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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