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韩祖亦
新潮能源(600777)19日晚间公告称,公司当日收到烟台市牟平区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原告深圳市金志昌盛投资有限公司、绵阳泰合股权投资中心、杭州鸿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被告新潮能源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原告已提出撤诉申请。 法院认为,在法庭宣判前原告申请撤回起诉,系对自己诉讼权利的处分,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相关规定。裁定准许原告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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