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    原创    山东    公司    金融    山东国资    智库    鹰眼IPO    热点    好品山东    证券    消费    楼市
山东财经网 - 财经 - 商务部:暂停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防疫物资是临时性措施
商务部:暂停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防疫物资是临时性措施
加入时间:2020-5-12 9:26:15  来源:商务部网站

5月12日,据商务部网站消息,商务部外贸司负责人就暂停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部分防疫物资表示,近日,义乌等地方已暂停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部分防疫物资。境内外企业、个人暂不能以海关监管代码1039开展部分防疫物资报关,但仍可在义乌等市场购买有关防疫物资,并通过一般贸易(海关监管代码0110)等其他方式报关出口。根据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有序开展医疗物资出口的公告》(2020年第5号)和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防疫物资出口质量监管的公告》(2020年第12号),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呼吸机、红外体温计和非医用口罩出口需满足相关质量监管要求,不适用市场采购贸易方式项下的简化申报等通关便利化措施。

2014年以来,为提升部分市场的国际化水平,帮助内贸商户开展对外贸易,商务部等部门先后在浙江义乌、广州花都等14个地方开展了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取得积极成效。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是一种新型贸易方式,非常适宜多品种、小批量的货物出口,但按照规定不能包含需要征收出口关税、实施检验检疫措施的商品。特别需要强调的是,暂停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防疫物资,是为了更好地加强防疫物资出口质量监管,是一种临时性措施,不影响通过主流商业渠道出口。商务部将会同相关部门继续加强质量监管,有序扩大防疫物资出口,更好地支持各国抗击疫情。




编辑:fujian

 

[山东财经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敬请注明出处和作者,违者必究!。凡本网注明来源非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信息,更好地服务读者,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新闻推荐
 
·> 经导财评丨规范收费行为让平台经济行稳致远
·> 一周山东金融人事|17份行政许可公布,涉及工商银行威海分行行长等
·> 低至0.01%!理财公司再掀“降费”潮
·> 一季度净亏6.6亿,小鹏汽车“押宝”AI智驾辅助
·> 出口额激增16.1%和15.2%!纺织鲁企“出海”创新突围
·> 山东金融管理部门联合部署 推动一揽子金融政策措施落实落地
·> 2025年山东能源领域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推荐目录公示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新规落地!市场反应如何?
Copyright @ 山东财经网   地址:济南市泺源大街2号 大众传媒大厦F24

邮编:250014    电子邮箱:sdenews@126.com

备案号:鲁ICP备09023866-44号 鲁新网备案号:201000112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1-85196503 邮箱:sdenew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