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初磊
烟台市发改委近日批复了牟平区发改局《关于继续执行养马岛旅游度假区4处停车场收费政策的请示》。根据这一文件,养马岛旅游度假区天马广场、海水浴场、儿童乐园、秦马广场等4处停车场的停车服务收费标准不变,自5月1日起已开始执行。 收费标准为:小(中)型机动车5元/车·次,大型机动车10元/车·次,车辆一次连续停放24小时内的按一次计价收费,每超过24小时停放递增一次收费。 据悉,在停车场停放的军警、救护、工程抢险等特种车辆或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肢体残疾人驾驶的专用车辆,免收停车服务费。其中,对因停车场经营者没有标明车位信息,致使游客车辆进场后无停车位的,不得收停车服务费。 批复文件提出,停车场经营者,必须按要求在停车场的醒目位置设置标价牌,按规定内容进行公示并依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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