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吴淑娟
经济导报记者从9日举行的济南市委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济南将推进教师职称评审权下放,探索中小学校自主开展教师职称评审。采取“人编同调”等方式,鼓励干部、教师跨学校、跨学段、跨区域合理流动。 据了解,为破解师资流动不畅、破解教师管理机制不活问题,济南将建立“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打通中级和初级教师岗位比例。制定中小学教师课时量标准指导方案,取消基础性绩效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要求。 乡村学校的中、高级岗位设置比例,可在规定比例上限的基础上上浮1-2个百分点。中小学、幼儿园正高级教师岗位,可按照规定比例在县域内统筹设置使用。对符合申报条件且在乡村中小学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0年、20年、30年对应申报中级、副高级、正高级职称的,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鼓励干部、教师跨学校、跨学段、跨区域合理流动。畅通教师及高技能人才招聘“绿色通道”,支持学校选聘兼职教师和校外专家。 对全市承担示范、实验、双语教学等任务,以及育龄女教师较多的中小学,按照标准高限核增教师编制。推动人员编制在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学校及学段之间及时调整,着力解决区县间和区域内学校间超、空编不平衡问题。落实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专编专用制度,严禁其他单位以任何形式挪用、借用、挤占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严禁有编不补和长期空编等问题。 每年赴国家“双一流”综合大学和师范类高校引进优秀毕业生300名以上。完善职业院校专业课教师招聘制度,优秀高技能人才到职业院校任教可适当放宽学历、年龄条件,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简化招聘程序。
[山东财经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敬请注明出处和作者,违者必究!。凡本网注明来源非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信息,更好地服务读者,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邮编:250014 电子邮箱:sdenews@126.com
备案号:鲁ICP备09023866-44号 鲁新网备案号:201000112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1-85196503 邮箱:sdenew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