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吴淑娟
经济导报记者从9日举行的济南市委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济南将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明确教师教育惩戒权,严厉打击“校闹”行为。 据了解,济南将建立中小学教师工资与当地公务员待遇调整联动机制,取消基础性绩效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要求,建立教师绩效工资增量机制。建立中小学教师年度体检制度,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资金予以保障。 对班主任和特殊教育教师,以及农村小班额学校、寄宿制学校、民族班办班学校、考核优秀学校等,加大倾斜力度。确保乡村教师实际工资收入水平,高于同区域同职级县镇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加大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力度,明确乡村教师交通等各类补助标准。依法保障和落实民办学校教师在业务培训、职务聘任、表扬奖励、考核评价等方面享有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权利。积极推动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教师养老保险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待遇试点,财政部门对参加试点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给予适当补助。 明确教师教育惩戒权,依法严厉打击侵犯教师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扰乱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校闹”行为。持从教30年荣誉证书的教师本人,可免费在本市境内乘坐公交车和轨道交通、参观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和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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