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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财经网 - 导报原创 - 山东:政府采购将不再向诚信供应商收取投标保证金
山东:政府采购将不再向诚信供应商收取投标保证金
加入时间:2020-5-8 14:49:17  来源: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

经济导报记者 刘勇

    在8日举行的山东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省财政厅副厅长姜龙表示,资金是企业的血液,特别是目前疫情期间,资金短缺更是困扰企业的第一难题。为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山东财政围绕如何让企业少出钱、早拿钱、借到钱,采取了四项措施切实解决企业资金困难。
    减少企业资金占用。12月底前,完成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不再向诚信记录良好的供应商收取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可以用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提交履约保证金,鼓励采购人对诚信供应商免收履约保证金或减低缴纳比例,以信用管理替代资金质押。
    预付供应商部分资金。要求采购人在合同签订生效且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预付款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10%。
    及时支付合同款。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完成后,对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要求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资金。
    助力企业融资。会同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开发“政采贷”金融产品,企业可以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所蕴含的政府信用,不需要其它任何抵押,就可以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缓解企业的融资难题。




编辑:luy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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