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海报新闻济南5月8日讯 政府采购是政府与市场、与社会联系最密切的一个领域,社会关注度高,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多。山东省财政厅将通过九个方面采取30条具体措施对山东省政府采购制度进行深化改革。山东省财政厅副厅长姜龙在今天上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此次优化营商环境,山东省财政厅从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角度出发,瞄准痛点、疏通堵点、抓住重点,从维护好、实现好企业的合法权利、保障市场公平竞争方面出台了一些政策措施,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
首先,致力于保障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充分保障事前公平、事中公正及事后权利。据姜龙介绍,今年5月底前山东省财政厅将制定山东省政府采购负面清单,明确政府采购活动中的禁止事项,严禁采购各方以不合理条件对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公告时,向未中标供应商告知评审得分及未中标原因,让未中标供应商了解自身的优势和不足,确保事中公平。同,畅通供应商救济渠道,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依照法定程序进行质疑和投诉。同时记者还了解到,5月底前制定印发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投诉指引,引导供应商依法合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其次,致力于降低政府采购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把降低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交易成本作为减轻企业负担的制度性保障。山东省财政厅将推动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建设,12月底前,将完成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改造,企业能够在线提交投标(响应)文件、在线开标评标,让信息多跑路,企业少跑腿,更好保障供应商便捷参与采购活动。同时,建立运行全省统一的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供应商在一地注册即可参与全省商城采购活动。此外,在9月底前,山东省财政厅将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要求采购人把合同时间由原来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0天缩减到10个工作日,让企业中标后可以及时签订合同。
最后,致力于缓解企业资金困难。为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山东省财政厅围绕如何让企业少出钱、早拿钱、借到钱,切实解决企业资金困难,采取了四项措施:一是减少企业资金占用。记者了解到,12月底前,山东省财政厅将完成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不再向诚信记录良好的供应商收取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可以用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提交履约保证金,鼓励采购人对诚信供应商免收履约保证金或减低缴纳比例,以信用管理替代资金质押。二是预付供应商部分资金。要求采购人在合同签订生效且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预付款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10%。三是及时支付合同款。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完成后,对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要求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资金。四是助力企业融资。会同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开发“政采贷”金融产品,企业可以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所蕴含的政府信用,不需要其它任何抵押,就可以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缓解企业的融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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