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刘勇
近日,省住建厅出台《山东省房屋建筑工地施工扬尘防治导则》,明确:施工现场应严格落实工地周边围挡、产尘物料堆放覆盖、土(石)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施工扬尘防治六项措施。 根据《导则》,建设单位对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负首要责任,施工单位负主体责任。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中,应明确施工扬尘防治要求,将施工扬尘防治所需费用按规定单独列支,向施工单位及时、足额支付施工扬尘防治专项费用。 同时,鼓励发展工地扬尘防治绿色化措施,要求最大限度减少使用防尘网等造成的二次污染,具备绿化条件的裸露土体、工程渣土,宜优先采取绿化措施;不具备绿化条件的,采取喷洒抑尘剂、凝固剂或覆盖等措施。 据介绍,全省住建系统已将所有在建建筑工地纳入扬尘管控并建立清单,对建筑工地整治情况进行量化考核,严格闭环整改。2019年,共检查工地148122个,停工整改8266个,处罚企业1679家,处罚人员50人,罚款2625.2万元,实施信用惩戒681件,其他处罚66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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