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    原创    山东    公司    金融    山东国资    智库    鹰眼IPO    热点    好品山东    证券    消费    楼市
山东财经网 - 导报原创 - 济南:村民自建住房,每户不能超过260平方!最高3层
济南:村民自建住房,每户不能超过260平方!最高3层
加入时间:2020-4-25 11:47:00  来源: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

经济导报记者 刘勇

    近日,济南市住建局印发了《济南市农村村民自建住房建设技术导则》, 明确:村民自建房,应遵循“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环保”的原则,注重建筑质量,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综合考虑地质状况、周边环境、材料性能、施工技术及本地经验等因素,满足村民需求,体现特色风貌。同时,鼓励济南市农村村民自建住房采用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式施工。
    《导则》规定,村民自建房建筑基底面积不得超过宅基地面积的70%;每户总建筑面积不大于260平方米;室内外高差应控制在0.45米以内;层高一般不超过3.5米,村民自建房建筑层数应控制在三层及以下。
    在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方面,《导则》也明确了用地控制指标。其中规定,城郊村庄中,平原地区人均建设用地不大于90平方米/人,户均宅基地不大于166平方米,容积率不小于0.5;在山区和丘陵地区,人均建设用地不大于80平方米/人,户均宅基地不大于133平方米,容积率不小于0.4;在其他村庄,平均地区人均建设用地不大于100平方米/人,户均宅基地不大于200平方米,容积率不小于0.3。
    此外,农村居民点人均建设用地不应超过控制指标的5%。如果超过5%,建议每户宅基地用地面积减少5平方米;村庄居民点的闲置、空置宅基地数量超过总数的5%,建议不批准新的宅基地。




编辑:fujian

 

[山东财经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敬请注明出处和作者,违者必究!。凡本网注明来源非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信息,更好地服务读者,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新闻推荐
 
·> 这些地区间铁路旅行时间大幅压缩!回家更快了!
·> 世界首个!我国国内有效发明专利数量突破400万件
·> 91家公司排队备案境外上市 港交所和纳斯达克成热门选择
·> 1月16日A股收盘:大金融股异动,带动指数飘红!
·> MLF超额续作,一季度降准降息仍有可能
·> 深股通新增2只宽基ETF,便利境外投资者投资创业板优质企业
·> 首部“银发经济”政策文件出台!这些板块有望受益
·> 沪深交易所发出38份纪律处分,释放“严监管”信号
Copyright @ 山东财经网   地址:济南市泺源大街2号 大众传媒大厦F24

邮编:250014    电子邮箱:sdenews@126.com

备案号:鲁ICP备09023866-44号 鲁新网备案号:201000112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1-85196503 邮箱:sdenew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