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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财经网 - 导报原创 - 山东:职校专业教师可在校企合作企业兼职取酬
山东:职校专业教师可在校企合作企业兼职取酬
加入时间:2020-4-18 14:34:17  来源: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

经济导报记者 孙罗南

    经济导报记者18日从山东省教育厅了解到,17日,该厅等6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一市(校)一案”编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指导意见》,促进各类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持续健康发展。
    对于重点任务,意见指出:优化职业院校服务经济社会布局。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对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需求,布局五年制高职教育学校,统筹发展初中后五年制和高中后三年制专科职业教育,积极发展本科职业教育,2022年实现高职教育基本普及,使城乡新增和现有劳动力更多接受高等教育。
    健全专业随产业发展动态调整机制。深化产教深度融合、校企合作。
    科学规划区域实训基地体系。按照与校内实训基地错位互补原则,通过市场化运作和多元化、多渠道投融资方式,每个设区的市至少建设一个共享性、企业化管理的大型智能(仿真)实训基地,打造服务区域产业转型升级的技术高地和面向中小微企业的技术服务中心。
    建设高素质“双师型”队伍。完善师资培训体系,建立职业院校教师与企业高技能人才交流机制,建设一批“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2022年市域内“双师型”教师比例平均达到70%。
    落实职业院校办学自主权。各地制定具体措施,由学校在限额内自主设立内设机构并报机构编制部门备案,自主设置岗位、确定用人计划,自主确定招考标准、内容和程序,在相应人事考试官方网站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自主招聘各类人才,实行事后备案;探索由学校自主聘用内设机构干部。制定措施,落实绩效工资制度,搞活内部分配。制定以年薪制、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引进高层次人才措施。落实专业教师可在校企合作企业兼职取酬规定。
    完善职业教育管理机制。将所有符合条件的技工学校纳入各市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平台,支持按照高校设置程序进入高等学校序列的技师学院纳入高职(专科)统一招生平台,并以XX职业技术学院(XX技师学院)予以明确体现。研究制定具体措施,推进技工学校与其他中职学校融合发展。根据《高等教育法》和高等学校设置制度规定,将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按程序纳入高等职业学校序列,对符合条件的高职院校可按程序加挂技师学院校牌,由教育部门牵头建立完善教育教学、学生管理、学籍学历、考试招生等教育业务统一管理的机制。
    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积极扩大对外交流合作。多渠道强化经费投入保障。整体提升市域内职业院校基本办学条件,确保所有职业院校2022年全部达标。
    在工作要求方面,意见还指出: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同等重要地位”,专题向当地党委、政府或举办部门汇报,参照部省做法,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做好方案编制工作。
    加强督导检查。将职业教育纳入督查督导范围,作为对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重要内容。省委督查室将每半年督查一次,省政府教育督导室每季度调度一次。
    加强考核激励。我省将职业教育创新发展与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奖补、项目安排、办学水平考核及试验区建设、改革成效明显市、县(市、区)遴选等“挂钩”。
    意见要求,各市、各高职院校于2020年5月30日前印发实施方案,报送省教育厅。省教育厅统一报送教育部和省政府备案,并面向社会发布。




编辑:luy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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