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刘勇
山东省民政厅近日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度省管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的通知》,要求省管社会组织报送2019年度工作报告,内容包括年度工作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和党建工作报告。 根据《通知》,报告对象为:2019年12月31日前在省民政厅登记的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基金会填报方式和时间待民政部明确后,另行通知。 报告实行网上填报、公开和存档,不需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纸质材料。登记管理机关不对年度工作报告作出结论,不对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加盖结论戳记。 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通过“山东社会组织网”(http://mzt.shandong.gov.cn/sdnpo/)进行填报。考虑到疫情等因素,填报截止日期延后到6月30日。 对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报送年度工作报告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将依法作出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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