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刘勇
经济导报记者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省财政兑现地表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金1.82亿元;同时,根据各地断面水质考核达标情况、水质类别提升情况和跨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管控情况,拨付补偿资金4.49亿元,激励各地提高水污染治理成效。 实行惩戒机制,根据各市水质恶化情况、考核断面断流情况和水质类别劣于V类情况,向各市收缴赔偿资金2.67亿元,让各市为水环境恶化“埋单”。 奖优罚劣统筹算账,滨州、济南等12个市净获得资金2.38亿元,聊城、济宁等4个市净上缴资金56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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