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王伟
在15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发布会上,省国资委二级巡视员王绪超对已出台的《关于对省属企业高质量双招双引考核的实施意见》进行了解读。 “《实施意见》的出台是激励省属企业破解高端人才短缺和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难题的重要措施,综合采取物质奖励、荣誉奖励等方式,鼓励引导省属企业招引一批引领产业发展、促进产业转型、提升产业层次、催生发展动能的高端人才和关键技术。”王绪超说。 据介绍,《实施意见》在考核导向、考核内容、考核实施和考核结果运用上都有创新之处: 考核导向上突出高质量发展这一主线。《实施意见》明确,双招双引考核“十强”产业和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等引进的项目投资到位资金和高层次人才、人才平台载体新增数量。 考核内容上突出引进省外资金和高层次人才这一标准。《实施意见》明确,招商引资主要是指企业年度内引进新项目投资到位资金,不包括从省内引进的资金和省属企业间引进的资金;招才引智主要是指高层次人才和人才平台载体新增数量,人才引进分为全职引进、柔性引进和离岸引进3种方式。其中,柔性引进是指人才与省属企业通过项目合作等方式,每年在企业工作不少于2个月;离岸引进是指省属企业在国(境)外设立的研发中心等机构聘请使用的外籍高层次创新人才。同时,大力推动省属企业与世界500强、中央企业、行业领军企业和知名民企合作,引进一批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和高层次人才。 因省属企业功能定位、发展阶段不同,《实施意见》明确,招商引资针对企业所处行业、资产规模和引进的内外资,分类确定考核分数;招才引智根据企业引进的人才层次、引进方式、平台载体不同,分类确定考核分数。同时,对项目未能按期投产达效的,追溯调减考核得分,并追回相应奖金,以促进企业真招商、真引进、真达效。 考核结果应用上突出强激励硬约束这一原则。《实施意见》明确,双招双引考核前2位的,由省政府给予省属企业作出突出贡献人员100万元奖励,奖励资金由省财政承担,并作为推荐优秀企业家的依据;考核得分位于后三位的,由省国资委有关负责同志对其进行约谈,以激励省属企业主动担当作为,持续强力推进,切实提高双招双引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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