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    原创    山东    公司    金融    山东国资    智库    鹰眼IPO    热点    好品山东    证券    消费    楼市
山东财经网 - 山东 - 重磅!山东省直医保个人账户可与近亲属共用!可支付这些费用
重磅!山东省直医保个人账户可与近亲属共用!可支付这些费用
加入时间:2020-4-10 21:26:43  来源: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齐鲁网·闪电新闻4月10日讯  近日,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山东省医疗保险事业中心《关于做好省直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近亲属共济使用的通知》,通知明确:省直医保职工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近亲属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的个人缴费,可用于支付近亲属住院期间个人负担费用,上述业务4月17日起可办理。此外还可用于支付本人及近亲属健康检查费用,可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详情如下:

关于做好省直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近亲属共济使用的通知

各省直医疗保险参保单位、协议定点医药机构、有关银行:

为提高省直医保职工个人账户使用效益,按照省医保局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完善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医保发〔2019〕110号)要求,现就做好省直医保职工个人账户家庭成员共济使用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支付近亲属(配偶、子女、本人的父母、配偶的父母,下同)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的个人缴费。

具体办理步骤如下:

第一步,参保人持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到省医保服务大厅窗口,填写《省直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使用支取单》(见附件1,下同)。非本人办理的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第二步,参保人持身份证(代办人持双方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省直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使用支取单》,到社会保障卡所属银行(各银行办理网点名单及地址见附件2)办理个人账户金支取手续,转账至其社保卡金融区。

二、支付近亲属住院期间个人负担费用

(一)省直参保职工近亲属在省直医保协议定点医院住院的,可通过安装在省直医保协议定点医院住院结算收费窗口的个人账户刷卡专用POS机具,直接刷卡支付其近亲属个人负担医疗费用。

(二)省直参保职工近亲属在非省直医保协议定点医院住院的,可由职工本人提出申请,通过银行支取、转账方式支付其近亲属住院期间个人负担费用。

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参保人持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到省医保服务大厅窗口,填写《省直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使用支取单》。非本人办理的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第二步,参保人持身份证(代办人持双方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省直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使用支取单》,到社会保障卡所属银行办理个人账户金支取手续,转账至其社保卡金融区。

待“鲁医保”公共服务小程序开发对接后,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将实现线上转账支付。

三、支付本人及近亲属健康检查费用

省直联网结算医疗机构或省直协议定点的专业健康查体机构配置必要的省直社保卡刷卡机具。省直参保职工可用个人账户金直接刷卡支付本人及近亲属健康检查费用。

四、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

按照目前省直协议定点零售药店刷卡程序,由本人或近亲属直接刷卡支付。对于非本人持卡购药金额较大(500元及以上)的,定点零售药店应进行记录备案。

五、有关要求

(一)有关协议定点医药机构要做好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使用服务工作,积极调整完善审核服务流程,加强对收费结算人员的培训,不得超出文件规定范围使用。要配置必要的刷卡机具,对大额支付建立必要的身份信息登记制度。刷卡设备不得连接医保结算系统,不得计入参保人起付线。严禁通过刷卡使近亲属医疗费用进入医保统筹报销。

(二)有关协议定点医药机构要积极精简服务流程,积极推行承诺服务制,不得额外设置门槛或要求提供不必要的证明材料。

(三)有关银行要认真贯彻落实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文件要求,开发完善个人账户支取转账流程,精简证明材料,提高服务效率。

六、保障措施

(一)省级直管参保单位要加强政策宣传,各单位参保人员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省直医保有关政策规定,诚实守信,遵守承诺,共同做好个人账户家庭成员共济使用工作。对于失信人员,一经查实,记入省直医保个人信用档案,纳入个人信用考核体系。

(二)为进一步方便参保职工,目前正在积极开发个人账户共济“掌上办”功能,下一步通过“鲁医保”公共服务小程序实现网上办理。

附件:1.省直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使用支取单

2.各银行办理网点名单及地址

山东省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2020年4月10日

(注:因系统调试,第一、二项业务4月17日起可办,其他业务即日起可办。)




编辑:fujian

 

[山东财经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敬请注明出处和作者,违者必究!。凡本网注明来源非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信息,更好地服务读者,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新闻推荐
 
·> 这些地区间铁路旅行时间大幅压缩!回家更快了!
·> 世界首个!我国国内有效发明专利数量突破400万件
·> 91家公司排队备案境外上市 港交所和纳斯达克成热门选择
·> 1月16日A股收盘:大金融股异动,带动指数飘红!
·> MLF超额续作,一季度降准降息仍有可能
·> 深股通新增2只宽基ETF,便利境外投资者投资创业板优质企业
·> 首部“银发经济”政策文件出台!这些板块有望受益
·> 沪深交易所发出38份纪律处分,释放“严监管”信号
Copyright @ 山东财经网   地址:济南市泺源大街2号 大众传媒大厦F24

邮编:250014    电子邮箱:sdenews@126.com

备案号:鲁ICP备09023866-44号 鲁新网备案号:201000112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1-85196503 邮箱:sdenew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