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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财经网 - 导报原创 - 山东:食、药品等重点领域将有全省统一的监管清单
山东:食、药品等重点领域将有全省统一的监管清单
加入时间:2020-4-10 16:37:12  来源: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

经济导报记者 吴淑娟

    10日,山东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提出:2021年年底前,山东实现监管法治化、制度化、智慧化;2025年年底前,建成具有山东特色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机制。
    根据意见,山东将重点加强对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等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领域的标准建设,完善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推广“标准+认证”模式。
    将利用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数据资源,建立市场主体信用记录。推行信用承诺制度、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规范黑名单制度。
    将信用风险分类结果运用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根据风险类别,实施差异化监管。抽查检查结果信息纳入市场主体信用记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信用中国(山东)网站公示。
    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实现部门监管平台互联互通,推进监管数据归集共享。运用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等非现场监管手段,提高监管业务支撑能力。
    建立全省统一的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卫生健康、食品、药品(含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等重点监管清单,对清单事项实行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严格监管。
    建立创新产业“试错”机制,在守住安全底线前提下,给予市场主体适当包容期。建立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对初次轻微违法的市场主体免于行政处罚。建立产业预警机制,对短期反复出现违法失信行为、经行政指导仍未改正的,移入重点关注企业名单,发出监管风险预警。
    在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旅游、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领域探索建立综合监管机制,整合相同或相近行业监管事项,科学确定参与部门,实施综合监管。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案件移转、情况通报和执法联动工作机制,增强执法合力。
    全面实施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引导市场主体加强自我管理,在安全生产、质量管理、营销宣传、售后服务、信息公示、纳税申报等方面切实履行法定义务。
    鼓励公众通过“互联网+监管”系统、“爱山东”等平台,提供违法违规线索。发挥会计、法律、资产评估、认证检验检测、公证、仲裁、税务等专业机构的监督作用,形成全社会关注和参与监督的良好氛围。




编辑:luy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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