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杨学萍
山东省药监局近日印发2020年全省药品市场监督检查计划,明确了对5类单位的检查重点内容,将紧紧围绕购销渠道合法性、储运条件合规性等可能影响药品质量安全的关键环节,及疫情防控用药品、特殊药品等重点品种,开展检查。 根据计划,省药监局将对重点监管企业和近两年未开展系统性检查的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连锁总部,实施重点检查和药品GSP符合性检查,同时对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开展随机抽查和延伸检查。 此外,省药监局区域检查分局和各市、县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对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实施日常检查,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企业的各类检查次数每年不少于4次,对疫苗配送企业、医疗用毒性药品经营企业的各类检查次数每年不少于2次,对疾控机构、预防接种单位每年检查实现全覆盖,对其他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比例不低于40%,3年实现监督检查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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