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吴淑娟
30日,经济导报记者从省政府网站获悉,山东将严格控制产能过剩和高耗能行业新建项目,加大违法违规行为处置力度。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发下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产能过剩和高耗能行业工业投资项目办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山东各市新建钢铁、炼化、焦化、30万千瓦及以下燃煤机组等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省产业布局规划、总量控制要求。其中,新建二次炼油加工能力(催化裂化、加氢裂化、催化重整、延迟焦化装置)以及焦化、30万千瓦及以下燃煤机组等项目,必须经省发改委牵头组织审查,未经审查的,不得以任何名义核准或备案该类项目。 严格防范汽车产能过剩风险,严禁越权备案汽车整车项目,严禁以零部件为名建设整车项目,严禁专用汽车企业建设各类汽车底盘和整车生产能力,严禁建设低速电动车项目。 鼓励新建汽车整车企业通过并购、合资、合作等方式开展兼并重组,盘活存量资源,推动产能利用率过低的汽车整车企业整合或退出市场。 对产能过剩和高耗能行业确有必要新建的项目,省工信厅指导各市和有关企业严格实施产能减量置换。其中,炼油产能减量置换比例不得低于1:1.25。焦化产能减量置换比例,2019-2020年为10%,2021-2022年为20%,2023-2024年为30%,2025年及以后为40%。钢铁产能减量置换比例,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2020-2022年依次为10%、25%、40%,胶济铁路沿线城市2022-2025年依次为10%、20%、30%、40%。没有执行产能置换的项目,一律不予办理立项手续;正在办理的,要终止办理;已经办理的,要依法撤销。 严禁未批先建、批建不符。山东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将创新利用卫星遥感、卫星红外等手段对重点行业企业的建设生产情况进行监测,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违规建设和生产行为。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配合做好重点行业、企业的用电量监测。 各市立即对辖区内全部钢铁、炼化、焦化、汽车、30万千瓦及以下燃煤机组项目进行全面核查,重点对立项手续、产能置换、用地审批、环境保护、施工许可、安全生产等方面进行核查。 对违规审批、未批先建、批建不符的项目,已经开工建设的,立即责令停工;已经建成投产的,立即责令停产,特别是对近期顶风作案、违规审批炼油、乙烯、PX、焦化、30万千瓦及以下燃煤机组等项目,要严肃查处,坚决关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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