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刘勇
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为贯彻落实省委“万名干部下基层”决策部署,支持省派乡村振兴服务队高质量开展工作,近日省财政下达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4.15亿元,对83支省派乡村振兴服务队所服务的415个村,按照每村每年10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相关资金切块分配到有关市和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由各服务队根据服务村实际情况,统筹安排用于推进服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和组织振兴。 同时,要求各级认真落实“放管服”要求,在保障资金安全规范使用的前提下,简化项目申报审批、招投标、组织实施、竣工验收等手续,优化资金拨付流程,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推动项目早 落地、早实施、早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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