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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财经网 - 导报原创 - 紧随山大 石油大学(华东)校企改革有了“意中人”
紧随山大 石油大学(华东)校企改革有了“意中人”
加入时间:2020-3-20 18:45:45  来源: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

    经济导报记者 韩祖亦

    为推进高等学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石大胜华(603026)控股股东青岛中石大控股有限公司(下称“石大控股”)此次拿出所持有的公司3040.20万股,“招揽”来了两个意向受让方——青岛开发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青岛开发区投建集团”)、青岛军民融合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青岛军民融合发展集团”)。
    经济导报记者了解到,作为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的校属企业,石大控股本次公开征集受让方完成后,虽然不会导致石大胜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但这并不是结束。此后,石大控股可能将继续减持公司股份,进而退出控股地位。

拟受让方资格条件多达11项

    一个月前,石大控股宣布,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确定至少两个受让方,协议转让所持石大胜华15%的股份,共计3040.20万股。单个受让方受让股份比例数不低于5%且不高于10%,转让价格不低于32.23元/股。彼时,石大控股持有石大胜华无限售流通股5718.44万股,持股比例为28.21%,为石大胜华第一大股东。
    作为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的全资子公司,石大控股的这一转让计划,已通过了财政部科教和文化司的审核。
    对于拟受让方的资格条件,石大控股则提出了多达11项具体要求,其中明确,拟受让方应为国有全资企业,拥有与上市公司匹配的资本实力、商业资源和商业信用。同时,拟受让方应为经营实体或具有产业投资经验的投资机构,不得为基金产品、信托产品或资产管理计划;拟受让方应具有协助石大控股下属公司产业发展及产业整合的能力;拟受让方能够支持石大胜华长期、健康、稳定发展等。
    值得注意的是,石大控股还要求拟受让方承诺,非因石大胜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不符原因,不提议更换高级管理人员。而且,自拟受让方受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拟受让方不提议对石大胜华进行任何资产、业务重组,不以任何方式谋求对石大胜华的控制权。

青岛西海岸新区国资欲“出手”

    19日,2名意向受让方“揭开面纱”。
    天眼查数据显示,青岛开发区投建集团由青岛军民融合发展集团持有其60%股权,城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另40%股权;青岛军民融合发展集团则由青岛西海岸新区融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97.62%股权,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持有另2.38%股权。城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由青岛西海岸新区融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持股,而青岛西海岸新区融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则为青岛西海岸新区国有资产管理局下属全资企业。
    由此可见,青岛西海岸新区国资管理局,可谓是此番拟受让石大胜华15%股份的“实质”股东。
    不过目前,意向受让方是否能通过石大控股对其是否符合转让条件的评审尚存在不确定性。石大控股也尚未与意向受让方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本次股份转让能否顺利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
    后续如确定受让方,石大控股将与确定的受让方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仍须经石大控股的上级国资部门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

校属企业体制改革持续推进

    那么,石大控股为何意图退出石大胜华控股地位呢?
    经济导报记者了解到,当下,高等学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部署。《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对高校所属企业进一步理清产权和责任关系、分类实施改革工作提出了明确意见。
    其中,《指导意见》表示,此次高等学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要坚持科技体制改革、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方向。“尊重教育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改革完善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推动高校所属企业清理规范、提质增效,促使高校聚焦教学科研主业,提升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促进高等教育内涵发展,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
    而山东大学的校属企业体制改革,已走在前面。
    此前,山大华特(000915)“领先一步”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山东大学与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订了“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山东大学将其所持有的山东山大产业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无偿划转给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编辑:luy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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