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利用网络平台开展“2020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线上主题活动,活动主题为“凝聚你我力量”。此次主题活动发布了涉疫情投诉总体情况。(3月15日新华社)
报告显示,2020年1月20日至2月29日,全国消协组织共受理涉疫情消费者投诉180972件。从各地消协组织受理消费者投诉情况看,涉疫情投诉热点问题包括合同退订问题突出。此外报告显示,部分经营者趁“疫”涨价、牟取暴利。口罩、酒精、消毒液等防疫用品和蔬菜粮油等民生消费品价格类投诉成为热点,破坏市场秩序,损害消费者权益。如此语境下,中消协公布疫情期间消费维权热点,开展线上维权主题活动,显然是应对疫情防控的民生举措。
众所周知,疫期实行线上维权,将有效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使商家经营行为受到法律约束。特别是,疫期实行线上维权,有利于鼓励消费者大胆消费、放心消费、安全消费,可以加大对疫期国民经济健康增长的拉动,进一步促进内需。换言之,疫期实行线上维权,最大的意义在于拉动商品经济健康增长,促进商品消费,真正使得商品消费,成为疫期经济稳定持续增长的“发动机”;同时,有利于提升实体店的竞争力。只有最苛刻的消费者,才能催生出最有竞争力的销售企业。
然而,疫期实行线上维权,并不意味着消费者就能够与商家“和平共处”。事实上,疫期实行线上维权,对网店影响比较大,而此领域侵害消费者事件频发,也是不争事实。同时,随着人们维权意识的觉醒,个体维权已成为一大趋势。问题是,个体维权势单力薄,面对强势的商家,往往会陷于孤力无援的尴尬困境,屡屡维权无果,甚至“赔了夫人又折兵”。相反,由行政机关和有关组织代表消费者个体“出头”,形成维权合力,其效果将会事半功倍。
可见,线上消费维权,还须公益诉讼“上线”。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日趋完善,行政机关和有关组织的公益诉讼权,应快速跟进并得到有效体现。市场管理部门和消协组织,若想在打击侵权行为上有所作为,就必须用足用强法律赋予的公益诉讼权。特别是,为了使公益诉讼得到有效运用,使疫期线上维权,能够得到真正实现,应构建独立的疫期线上维权仲裁机制,针对疫期线上维权纠纷的特点,设立一套专门的仲裁规则,明确疫期线上维权纠纷仲裁制度的具体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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