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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财经网 - 导报原创 - 山东省应急厅:突发自然灾害要2小时内上报
山东省应急厅:突发自然灾害要2小时内上报
加入时间:2020-3-14 14:51:10  来源: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

经济导报记者 孙罗南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13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自然灾害灾情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明确灾情信息报送责任主体。要按照“三定”方案要求,明确相应的科(处)室负责灾情信息管理工作,乡镇(街道)要由具有应急管理职能的机构承担并指定专人负责,每个行政村(居委会)至少设立1名灾害信息员,负责报告灾情信息。各级要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灾情管理A、B岗,灾害多发易发地可适量增配,确保能够按照统计制度的规定时间,有专人及时到岗到位统计报送灾情。
    明确灾情信息报送时限。对于突发性自然灾害,县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在灾害发生后2小时内将本行政区域的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向市级应急管理部门报告,市级应急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要在1小时内审核、汇总并报告省应急管理厅。
    对造成县级行政区域内3人以上死亡(含失踪山东省应急厅:突发自然灾害要2小时内上报)或社会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房屋大量倒塌、农田大面积受灾等严重损失的突发性自然灾害,县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在灾害发生后1小时内,及时核实并报告市级应急管理部门和省应急管理厅;市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在1小时内审核汇总上报,并及时续报灾害有关情况,严禁迟报、瞒报、漏报、误报和谎报。
    对于发生的特别重大、重大自然灾害,在灾情稳定前,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执行灾情24小时零报告制度,逐级上报上一级应急管理部门。




编辑:fuj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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