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时超 通讯员 王帅
7日获悉,为落实济南市《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助力全市企业全面复工复产和劳动者就业创业,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日制定出台《济南市应对疫情稳就业政策实施细则》,对涉及补贴资金的所有项目,细化梳理了申报、发放等办理流程,确保政策快速落地。 经济导报记者注意到,《实施细则》中涉及一次性用工补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等15项扶持举措,明确了补贴适用企业、具体时间等范围。其中的多数补贴自企业申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就能完成发放工作,确有需要的,最多可延长到10个工作日内完成。 如一次性用工补贴,适用对象为:济南市行政区域内,春节期间(2020年1月24日至2020年2月9日)开工生产的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根据该期间企业在岗人数,按照每人每天2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用工补贴,每家企业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企业开工时间、在岗人数,由区县发改、工信、人社部门共同审核确定。符合条件的企业,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http://jnzwfw.sd.gov.cn/)即可申请。自企业申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这项补贴完成审核、公示和发放工作。 再如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只要是2020年2月10日至3月10日期间复工新吸纳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免征期间,办理就业登记和社会保险登记,并由单位代扣代缴职工应缴社会保险费)的济南企业,每新吸纳1人,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该补贴自企业申报之日起,同样可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公示和发放工作。 而职业介绍补贴,则适用于在济南登记注册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这些机构只要是在2020年2月4日至5月4日,介绍技能型人才(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职业院校、技工院校、高校毕业生,到本市企业、个体工商户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经审核确认,按每人300元的标准给予职业介绍补贴。 据了解,《实施细则》出台后,济南市将依托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制作政策明白纸。同时,所有服务项目全部实行网上办理、“不见面”审核,必须的证明材料推行邮寄、拍照上传的方式获取,“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提高办事效率,减少人员聚集。 【附:《济南市应对疫情落实稳就业政策实施细则》全文链接:http://jnhrss.jinan.gov.cn/art/2020/3/7/art_18529_4054281.html】
[山东财经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敬请注明出处和作者,违者必究!。凡本网注明来源非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信息,更好地服务读者,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邮编:250014 电子邮箱:sdenews@126.com
备案号:鲁ICP备09023866-44号 鲁新网备案号:201000112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1-85196503 邮箱:sdenew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