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杜海
5日晚间,恒通股份(603223)发布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称,3月3日,南山集团董事长就受让恒通股份股票事宜作出决定,同意南山集团以1.65亿元受让刘振东、于江水、李健、刘国阳、王广臣、解苓玲、于时伟、李嘉国合计持有的恒通股份2060.81万股股份。 转让方同意将其持有的恒通股份2060.81万股股份(约占股份总额的7.30%)依据协议的规定转让予受让方,并于3月31日前完成股份交割。 3月3日,相关方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受让方于签署协议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各指定账户支付转让价款之预付款合计0.5亿元,于签署协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转让价款剩余款项合计1.15亿元。 恒通股份表示,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不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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