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初磊
3月4日下午,经济导报记者从山东省发展改革委财金处获悉,《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已正式印发省国资委、各市发展改革委和有关省属企业,同时在省发展改革委网站公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反馈信息显示,截止到2月28日,已将588家山东(不含青岛)企业列入全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资金总需求348.27亿元(不含青岛)。目前已有80家企业获得16.9亿元的优惠利率信贷支持。 据悉,2月11日,自收到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委《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强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的紧急通知》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规范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后,财金处会同体改处、农经处、工业处、高技术处、经贸处、经济运行局及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第一时间安排部署,组织各市和省相关部门抓紧申报全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各相关业务处室密切合作,即报即审,两周时间内分三批筛选上报了山东共计1120户(不含青岛)企业申请纳入全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信贷资金需求总计711.37亿元。 在继续做好名单组织上报工作的同时,山东省发展改革委财金处将加强与省财政厅、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等单位对接,对纳入国家名单的企业落实好优惠利率贷款和贴息政策。目前,围绕筛选报送省级金融辅导企业名单、企业债券转报工作措施等工作,都在有序推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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