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王伟
3日,经济导报记者从山东省国资委获悉,新冠肺炎疫情对省属企业一季度经济运行造成较大冲击。疫情发生后采取的交通管控、人员限流、停产停业等措施,给企业带来了订单下降、开工率不足、固定成本负担加重、上下游产业链不畅等一系列影响,部分企业营业收入大幅下降,流动性风险明显上升,生产经营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在这样的形势和背景下,山东省国资委出台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履职行为容错免责清单》。 《清单》分为总体要求、前置条件、适用具体情形、实施和认定等4个部分,符合前置条件,属于探索性改革创新举措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失误、偏差,但未造成重大资产损失或者国有资产流失的,均可予以免责。其中适用具体情形又分为战略管控、改革创新、资本运营、经营管理、科技创新、应急管理及其他等7大类24条,涵盖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各项重点任务。 以混合所有制改革为例,推进混改过程中,主动与民营、外商企业合资合作,未达到预期效果或者改革后在资产处置、职工安置等方面引发矛盾争议的,可予以免责;又如科技创新,引进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没有实现预期目标或者出现一定失误偏差的等四类情形也可予以免责。 此举对于发挥好省属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稳定器和压舱石作用,对于推进国企“倒计时”改革、实现改革攻坚任务至关重要。 出台容错免责清单的目的,就是在经济开局不利,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的情况下,鼓励干部大胆创新和积极探索,在政策允许、程序合规的前提下,为敢想的人“开绿灯”,为敢干的人“兜住底”,为改革创新者“撑腰打气”,给予干部适度的“试错权”,保护宽容思想解放的干部、勤政干事的干部和敢于担当的干部,努力把疫情造成的时间损失、工作损失、发展损失夺回来,确保完成既定任务目标。通过建立健全容错免责的制度体系、实施体系,正确处理“法与纪”“公与私”“容与纠”三个关系,消除干部畏难不前、怕错避责的消极情绪,充分调动和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鼓励干部在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中勇于担当、敢为善为。大力营造上级为下级担当、组织为干部担当、干部为事业担当的浓厚氛围,让冲在前面的“狮子型”干部有敢拼的底气,让跟在后面的“老黄牛型”干部有敢跟的勇气,形成改革创新者、攻坚克难者前赴后继的生动局面,为圆满完成国企“倒计时”改革任务,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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