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戴岳
2月24日监管部门下发文件明确,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6家全国性银行可以运用再贷款资金向地方性名单内企业发放贷款。 此次政策后,六大行支持的企业范围拓宽。此前,根据财金〔2020〕5号文,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9家全国性银行,重点面向全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简称“全国性名单”);湖北省和浙江省、广东省、河南省、湖南省、安徽省、重庆市、江西省、北京市、上海市等省市,可自主建立本地区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央行通过专项再贷款向金融机构提供低成本资金,支持金融机构对名单内的企业提供优惠利率的信贷支持,专项再贷款总额度3000亿元,其中9家全国性银行总额度是2000亿元,各省地方法人银行额度是1000亿元。 据悉,截至2月20日,全国性名单已收录了主要分布于医用防护服、医疗器械、采购配送、食品加工等行业的876家企业,从地域分布看,广东、湖北、山东、贵州、江苏五省居前列,企业数量分别为72家、65家、60家、59家、44家,占全部企业数量的35%。 经济导报记者了解到,目前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已指导辖内全国性银行分支机构全力落实好专项再贷款优惠政策。截至2月18日,山东省辖内金融机构对20家重点名单企业发放合格贷款4.1亿元,共44笔,加权平均利率3.01%,低于专项再贷款资金发放贷款上限15BP。贷款资金主要用于医疗用品、防疫用品、医用口罩、防护服、手术包、75°消毒酒精、测温仪等应急物资设备采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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