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台“18条”助生活服务业、批发零售业等渡难关保生存求发展 困难企业医保缴费费率下调1个百分点
导报讯(记者 吴淑娟)19日从山东省政府网站获悉,山东将对餐饮住宿、文化旅游等生活服务业,以及批发零售业、展览业、电影放映业加大减税降费力度、下调企业职工医保费率、按最低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财政贴息等18条政策措施,帮助相关企业渡难关保生存求发展。 根据山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生活服务业批发零售业展览业及电影放映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2020年1月1日起至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对纳税人提供旅游娱乐、餐饮住宿等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因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纳税人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确有困难的,经税务机关核准,依法减征或者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 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缓缴最长6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缓缴期满后,企业足额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 对依法参保、符合条件的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困难企业,可按6个月的上年末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失业保险费返还标准。自2020年3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下调1个百分点。 受疫情影响导致经营困难的企业,可依法申请按单位和个人各5%的最低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对劳动密集型企业,依据用工数量和新增用工数量,给予一定用工补贴。现有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有效期适当顺延至疫情结束后一个月。 为缓解企业成本压力,山东将允许企业门店阶段性报停取暖费并返还停暖期间费用。取消“暂停用电不得少于15天”等限制,随时根据企业需求及时受理。对需要办理暂停、减容、恢复等用电业务,取消“5个工作日申请”等限制,当日受理,次日办结(含节假日)。 对承租国有企业经营性房产的企业,可以减免或减半收取1-3个月房租或延期收取租金。对承租机关和事业单位等其它公有房产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收2、3月份房租;经营确有困难的,可减半收取4至6月份租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