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记者 杜杨 济南报道 日前,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建设项目用地保障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支持疫情防控建设项目先行使用土地,要求可根据需要先行使用,需要转为永久性建设用地的,待疫情结束后及时完善用地手续。 经济导报记者发现,山东省自然资源厅也已印发了《关于保障新型肺炎疫情防控项目用地的通知》(下称《省厅通知》),其中相关描述与自然资源部《通知》如出一辙;随后济南等各地市区县,则纷纷印发文件落实。 在保障防疫用地供应外,山东省自然资源系统还及时做好各类企业复工复产的配合工作,以及落实“要素资源跟着项目走”要求,明确全年重点攻坚任务,奋力完成全年各项工作目标。
新增防疫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可挂账
自然资源部《通知》指出,对于疫情防控急需使用的土地,可根据需要先行使用;对选址有特殊要求,确需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的,视作重大项目允许占用;使用期满不需转为永久性建设用地的,使用结束后恢复原状,交还原土地使用者;需要转为永久性建设用地的,待疫情结束后及时完善用地手续。同时,要做好补偿安置工作。 经济导报记者发现《省厅通知》中,也有“在省委省政府公告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应急响应期间,因防控和治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建设相应的医疗卫生设施和药品、医疗器械等所需用地,可以先行使用,疫情结束后,需要永久用地的,要积极配合并指导项目建设单位完善用地手续。”的内容,两个通知的表述可谓如出一辙。 在保障防疫用地之外,《通知》还严禁与防控疫情无关的项目搭便车违规用地。值得注意的是,《通知》对疫情防控建设项目,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要求应保尽保,计划指标挂账使用。地方计划指标不足的,疫情结束后由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汇总形成项目用地批准清单,由国家统一核销计划指标。 在创新工作方式方面,《通知》强调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正常用地审批中,要根据防控疫情需要,通过开展网上联审等,创新工作方式。可采取影像比对等方式,暂时取消永久基本农田占用和补划实地踏勘论证等户外要求。要围绕落实好“六稳”工作部署,抓紧做好交通、能源、水利等重大项目用地组卷报批工作,持续做好用地保障。
保障供地服务各类企业复工复产
目前,自然资源部《通知》和《省厅通知》的相关要求已落实到山东的地市和区县。 2月13日,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台了相关文件,允许土地出让合同的签订、土地出让金的缴纳,以及土地收回签约和交地延期,以便降低企业履约风险。 邹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则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有关业务科室为成员的用地保障工作专班,及时掌握疫情期间应急项目用地需求,并促成其落地和发挥作用。同时,还建立疫情防控期间涉及疫情防控项目用地需求项目库,为下一步用地指标保障、土地报批及土地供应提供数据支撑。 最近,省自然资源厅召开2020年第4次党组会议,学习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示精神,传达学习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研究疫情防控工作;传达省“两会”精神和省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研究落实意见;研究2020年全省自然资源工作要点。 会议要求,全省各级自然资源和林业主管部门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执行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切实防止松懈麻痹思想。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林草局要求,认真抓好陆生野生动物管控工作。 在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会议还统筹做好自然资源各项工作,要求确定今年自然资源工作重点,逐项细化分解,制订工作计划,切实抓好推进落实;要以“重点工作攻坚年”为契机,明确全年重点攻坚任务,奋力完成全年各项工作目标;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各类企业复工复产,积极帮助渡过难关;要围绕“六稳”确定的重点项目,做好项目与各类规划的衔接,加快推进用海用地手续办理;要落实“要素资源跟着项目走”要求,土地要素重点保障基础设施项目、新旧动能转换等重点建设项目和民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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