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王伟
18日,经济导报记者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济南高新区法院于17日通过“网上开庭”实现了“三点一线三地联审”(被告人在看守所、公诉人在检察院、审判员在法庭),在线审理并宣判了一起合同诈骗案。被告人李某因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二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2015年,李某利用QQ发布租车赚钱的信息,吸引到了另外4名同伙。2015年12月,李某等5人以租车为由,在某租车公司缴纳3000元租车押金后,骗取该公司汽车一辆,后以12000元的价格予以变卖,赃款被5人瓜分。此后一个月的时间内,5人用相同“手法”先后在济南、青岛另外两家租车公司实施诈骗,直至案发,被网络通缉。2019年9月,潜逃4年的李某被捕,5名嫌疑人全部落网。 就此案,济南高新区法院主动联系公诉机关济南高新区检察院、被告人羁押所在看守所,并征得被告人同意,尝试三地联审,在网上开庭。最终,案件顺利审结,整个庭审过程仅用一个小时。 此次庭审是济南高新区法院首个刑事案件互联网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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