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杜海
2019年11月底,泰和科技 (300801)在深交所上市,成为丰元股份(002805)之后枣庄市第二家上市企业。其主要从事水处理药剂的研发和产销。2018年度,公司实现营收12.45亿元,净利润1.86亿元。 据经济导报记者了解,自2018年10月起,泰和科技就着手筹划上市事宜。2019年10月18日,证监会核发了其IPO批文。之后,枣庄市市中区财政积极筹措资金,及时兑现了其上市奖励资金500万,降低了企业上市成本。 然而,刚上市两个多月,泰和科技便收到了监管层的关注函。 本月初,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公布对泰和科技的关注函。关注函显示,2月2日,泰和科技在互动易平台表示,公司产品苯扎氯铵、次氯酸钠及拟生产的过氧乙酸,可用于新冠肺炎防疫过程中的环境消毒。2月3日,泰和科技披露《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拟将过氧乙酸等加入经营范围。2月4日至2月6日,泰和科技股票收盘价连续达到涨幅限制。 对此,深交所要求泰和科技核实并说明:公司苯扎氯铵、次氯酸钠等相关产品目前的市场地位、市场份额、主要下游客户名称、是否为独家供应;相关产品的产能产量、产能利用率,近两年又一期的销售情况及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目前是否具备生产过氧乙酸的技术、人员、设备、配套设施条件,预计对公司未来期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并进行风险提示;公司是否存在以互动易平台回复替代临时公告的情形,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筹划中的重大事项或其他可能导致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事项;公司董监高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及关联方是否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的情形,前述互动易回复相关信息是否存在主动迎合市场热点、炒作公司股价的情形。 2月10日,泰和科技发布关注函回复公告称,经自查,公司董监高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及关联方近1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的情形。 公司于2月2日在互动易平台回复投资者提问中表示,公司产品苯扎氯铵、次氯酸钠及拟生产的过氧乙酸可用于新冠肺炎防疫过程中的环境消毒,系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依据事实回复的准确信息。公司回复上述信息的目的,是让投资者更加深入了解公司真实的产品、业务及发展情况,不存在主动迎合市场热点、炒作公司股价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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