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王伟
18日,山东省高院公布了10起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和促进经济平稳运行典型案例,分别是:邓某昌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妨害公务案、允许某无纺布制品公司破产重整期间紧急复工案、公某妨害疫情防控寻衅滋事案、寿光某公司诉武汉某公司不当得利微信调解案、张某锋虚构口罩买卖信息诈骗案、涉武汉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疫情期间执行到位案、朱某涉疫情利用网络诈骗案、通过债权人网络会议对轮船拍卖价款分配案、互联网开庭审理吕某强制医疗案、涉医院合同纠纷疫情期间解除财产保全案。 其中,通过债权人网络会议对轮船拍卖价款分配案的详情为: 2019年10月,青岛海事法院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对“集兴翌庆”轮依法公开拍卖,卖得价款2942.4万元。经努力协调有关鉴定评估机构,将船舶鉴定费和评估费收费费率降至历史最低,多留存100万元可分配资金,为船员等债权人争得了最大权益。依法先行拨付为保存、拍卖船舶产生的费用117万元,尚存2825.4万元可供债权人分配。 为尽快实现涉案船员、船舶抵押权人、船舶经营借款人、船舶物料供应人、码头经营人等21家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对于相关的债权登记和普通诉讼、确权诉讼,该院以最快的速度进行审理和裁判,所有案件均于2019年12月31日之前审结。享有上诉权利的案件当事人均服判息诉,为尽快进行债权分配创造了条件。 债权人会议是进行债权分配的必经程序,春节前,该院已通知各方当事人于2020年2月6日召开债权人会议,但意外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打乱了计划。该院经研究并征得各方当事人同意,决定通过互联网形式召开债权人会议。21家债权人的代理人共七人,包括法院在内,八方参会人员分布在山东、江苏、北京、福建4个省市。 青岛海事法院认为,经召开债权人会议,各债权人未能就“集兴翌庆”轮的债权分配事宜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根据我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的规定,船舶拍卖价款的分配,可以由债权人会议协商提出分配方案;协商不成的,由海事法院裁定分配方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对“集兴翌庆”轮尚存2825.4万元拍卖价款,于债权人会议之后迅即进行研究,当日裁定分配方案,当日分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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