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杨学萍
从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最新获悉,该局日前对山东省药材有限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根据其出具的“鲁药监执法药罚〔2020〕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山东省药材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药品“血竭”,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据此,决定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共计17.4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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